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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工伤职工本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后,由于工伤原因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是,如果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后,由于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则由工伤职工本人承担。因此,工伤保险基金不能报销由于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职工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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