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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企业用工情况,很多企业采用的是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一定程度上规避风险。但是,很多人员对于山东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模式意见颇深,因为其关联到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三方,中间会涉及到诸多的法律问题。一旦处理不当,涉税风险极大!那么,有关劳务派遣的诸多事项,您都清楚吗?下面和大家详细分享下。
劳动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费用,是目前较常见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1.劳动合同应为书面形式,且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劳动合同到期要及时续签,不要成为事实用工单位。
2.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3.可以约定一次试用期,但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用工单位要求提早结束派遣协议的则可通过协商形式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派遣员工退工必须及时办理,否则,劳务派遣单位将有可能承担法律的风险。
4.应向被派遣劳动者详细说明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派遣员工违纪辞退,用工单位应负有举证责任。
5.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异地派遣同样要按照本市标准缴纳社保。
6.单位用工比例中,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做好风险防范,主要注意以下四点:
审核经营范围、规模、是否有劳务派遣资质等。
发票与实际业务是否相符(开票内容、数量、金额、供应商等),发票备注栏是否符合要求等等。
发票报销不能只附一张发票,还应附一些证明业务真实发生的资料(如合同、付款凭证等)。